
新增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不得超20%?
10月29日,有消息稱,多家消費金融公司近期接獲監管部門窗口指導,要求新增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不得超過20%。界面新聞記者從業內獲悉,多家消費金融公司已收到上述通知。
「現在很多細則尚未落地,都是口頭通知,沒有正式文件。是單筆還是平均成本不超過20%?是IRR(內部收益率)還是APR(年化利率)計算口徑?這些尚未明確,只知道是這個方向。」華中地區某消費金融機構人士對界面新聞表示。
另有消費金融公司高層透露,「據稱監管機構有落地的時間表,大約在12月中下旬,且要求單筆貸款成本不得新增超過20%。屬於窗口指導,沒有正式文件,由各地分局進行指導。」
不願具名的消費金融機構人士指出,那些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弱、專業能力不足的機構正面臨嚴峻的生存考驗。這個過程雖然會帶來短期的陣痛,但長期而言,通過提升行業整體專業度,無疑將促使市場回歸更加規範和健康的軌道。
「在此輪市場出清過程中,風險開始從體系內最薄弱、適應性最差的尾部機構,逐步向中型機構,甚至向上游的銀行機構蔓延。這種傳導可能體現為合作鏈條斷裂引發的資產質量壓力、風險分擔機制下的損失分配,以及整體市場信用環境的緊縮,構成了當前階段不容忽視的挑戰。」上述消費金融機構人士進一步補充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