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明日報出版社:任何聲稱與本社有關聯的「數字資產運營」行為均屬虛假消息
10月20日,光明日報出版社發布嚴正聲明:近期,市場上出現部分組織或個人冒用「光明日報出版社」名義,或虛構與本社存在關聯關係,運營名為「光明在望」(非本社實控企業合規運營平台)及類似名稱的數字資產平台,以「數字藏品交易」「數字文化資產增值」等吸引公眾參與投資,嚴重誤導社會公眾,損害了光明日報出版社的合法權益與公信力,也涉嫌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公眾合法權益,澄清事實真相,光明日報出版社就相關事宜嚴正聲明如下。
1.光明日報出版社從未投資、授權任何第三方組織或個人以本社名義運營「數字資產平台」「數字藏品交易平台」等金融或類金融相關業務;任何聲稱與本社有關聯的「數字資產運營」行為均屬虛假消息。
2.對於冒用本社名義、偽造關聯關係從事非法活動的組織及個人,本社已收集相關證據,並將依法向有關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報案處理,堅決追究其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及刑事責任。
3.提醒廣大合作夥伴、社會公眾提高警惕,仔細甄別各類「數字資產平台」的合法性與真實性,切勿輕信非官方渠道發布的投資信息,避免遭受財產損失。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本社名義從事違法違規活動,否則必將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