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進一步優化調整有關調控政策 支持盤活存量房地產用地和用房

  • 2025-08-16


海南進一步優化調整有關調控政策 支持盤活存量房地產用地和用房


8月15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有關調控政策的通知:

(一)結合本地區實際需求,穩妥有序推進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安置房。繼續利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收購適量存量商品住房房源用作公共租賃住房,謀劃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賃。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可適當放寬收購面積標準。

(二)進一步盤活存量商服用地和商辦用房,支持商服用地轉型用於發展鼓勵類產業,依法依程序調整為安居房、租賃住房等用地。符合住宅設計相關強制性規範並經論證通過的商辦用房,可轉型為租賃住房、安居房。具體政策措施按資規、住建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三)對商品住房去化期高的市縣,在推動城市更新過程中,涉及被徵遷居民安置的,鼓勵優先採用「以購代建」方式安置,支持採用房票方式安置,鼓勵收購商品房用於城中村改造安置房。

(四)取消我省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繼續免徵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免稅標準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明確普通住宅認定標準的通知》(瓊府﹝2019﹞40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屬市縣名下已有住房的,套數認定核減一套,銀行業金融機構按有關部門出具的套數查詢結果或認定證明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六)繼續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同一市縣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規定予以退稅優惠。

(七)引進人才已享受各市縣推出的專項購房補貼政策,可繼續申領引進人才購房補貼。引進人才可憑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租賃憑證,申請人才住房租賃補貼。

(八)推行適宜的裝配式技術體系。對因技術原因不宜採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新建項目,由建設單位報省裝配式建築聯席會議辦公室,經專家論證後採取其他方式建造。

(九)堅持商品住宅全裝修制度,按照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總體原則,由海口市先行探索,進一步優化現房銷售節點,具體試點方案由海口市相關部門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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