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的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以各國央行正準備發行的數字法幣為代表,例如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DC/EP),這類數字貨幣就是法幣,能真正行使貨幣的功能;而另一類數字貨幣,則是以「比特幣、以太坊」這些早期數字貨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
我們先說第一類數字貨幣。可能會有小夥伴要問了,這類數字貨幣與我們平時用的支付寶、網上銀行等電子現金有什麼不同呢?其實從實際使用的角度來看,這類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等電子現金並沒有什麼不同,就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幣。但如果從兩者背後的運行邏輯來看,兩者則有本質的區別。數字貨幣背後採用了區塊鏈等新型技術,通過這些新技術對其底層的支付流程、結算邏輯進行了較大的更改。
像我們用支付寶、微信這些電子現金,實際上還是需要通過傳統的商業銀行,以資金轉移的方式來進行結算,如果出現網絡或其他問題,就會造成不便。而央行數字貨幣的結算,則是走央行的一個大系統,即使脫離了傳統的銀行賬戶,也能實現價值轉移。可以說,它既像實體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像電子現金一樣方便。
此外,因為央行數字貨幣背後用到了區塊鏈技術,意味著央行數字貨幣同樣帶有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點,這使得央行數字貨幣在被追蹤、反洗錢等方面有獨到的優勢,這也是傳統電子現金所不具備的。
再說另一類以「比特幣、以太坊」這些為代表的傳統數字貨幣。這類數字貨幣是最早出現的一批數字貨幣,它們雖然名字中帶有「貨幣」,但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法幣,因為它們的發行方並不是國家,所以並不具備公信力。
國家把這一類數字貨幣定義為「商圈幣」,所謂商圈幣就是說這些幣有自己獨特的使用場景,並在這些場景中起到一部分支付作用。例如比特幣,在一些平台中就可以作為一種支付工具,進行跨境支付,購買許多外網上的網絡服務;再比如以太幣,就在以太坊這個智能合約平台中,充當支付渠道的角色,用來購買支持智能合約運行的燃料(Gas)。
當然,還有一些國家,比如美國、日本、韓國等,則將這類數字貨幣定義為一種投資資產,就像黃金、股票一樣,具備投資的價值。
除此之外,因為區塊鏈技術的特點,這類數字貨幣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發行主體,有的甚至脫離了創始團隊的掌控,更加去中心化。它們都是通過應用密碼學、智能合約等區塊鏈技術來解決信任問題,因此人人可以參與,共同達成共識,進而在一個圈子裡面進行流通。
總的來說,數字貨幣能解決很多實際問題,比如跨境支付、定制去中心化的金融服務,是有實際使用價值的。目前國家也在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研發的步伐,相信很快,法定數字貨幣就會面世,到時候它就會開始融入我們的生活,成為必不可少的金融工具之一。